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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保留司法解释(所有权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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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中的所有权保留,是指在买卖合同中,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当事人之间约定买受人先占有使用标的物,但在双方约定的特定条件成就前,出卖人仍保留标的物所有权,待条件成就后,再将所有权移转给买受人的一种交易方式。

2、我国《合同法》的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认为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出卖人。"从而确定了我国的所有权保留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3、扩展资料:

4、《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权利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允许合同当事人就所有权的移转意思自治,奠定了所有权保留制度的基础。

5、财产已经交付,但当事人约定财产所有权转移附条件的,在所附条件成就时,财产所有权方为转移。”这为将所有权保留的性质视为所有权的附条件移转理论提供了法律依据。

6、参考资料:

7、所有权保留百度百科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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