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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缺席判决怎么处理(原告)

大家好,我是小新,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原告缺席判决怎么处理,原告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原告 在民事方面,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权益,因而使诉讼成立的人。

2、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即与本案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不具备起诉条件,或其民事权益并未受到侵犯、发生争议,法院应当及时让这种不符合条件的原告退出诉讼。

3、如果不符合条件的原告不愿意退出诉讼, 应当以裁定驳回起诉;如果其他当事人中有符合条件的原告而不愿参加诉讼,可以终结案件的审理。

4、原告享有起诉的权利,起诉后有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

5、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6、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有被告反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7、 被告 1)被告: 在刑事案件中,被指控犯罪而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在民事案件中,被指明侵犯原告利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人;在行政诉讼中,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某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中,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及人员。

8、 刑事被告人享有辩护、最后陈述、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问题的权利,申请通知新证人到庭、调取新物证、重新鉴定或勘验的权利,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申请回避、提起上诉、要求再审的权利,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侮辱其人身的行为提出控告的权利等。

9、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充分保障被告人行使其法定诉讼权利,同时有权依法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和搜查、扣押等(见米兰达规则)。

10、 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可更换不符合当事人条件的被告,即通知符合条件的被告参加诉讼。

11、如果被告不符合当事人条件,而原告又不同意更换,人民法院应该裁定驳回起诉。

12、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13、此时被告即成为反诉的原告,本诉的原告即成为反诉的被告。

14、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与原告法律地位平等。

15、 是指被诉称侵犯了原告的民事权益,或者与原告发生了民事权益争执,而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应诉的人。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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