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行政区划中,并没有“州”这一行政级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将古代的府、州、道等建制一律改为省、县二级制。目前,中国的行政区划分为省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和乡级行政区四个等级。
中国的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如: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等)、5个自治区(如: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等)、4个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澳门)。这些省份并不是“州”,而是具有较高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单位。此外,中国还有许多地级市、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特区等行政单位。
因此,在中国当前的行政区划体系下,“州”这一概念并不存在。如果未来中国的行政区划发生变化,可能会出现新的行政单位,但至少在现阶段,“州”并不属于中国的行政区划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