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出自《孟子·告子上》,是孟子的一篇著名散文,阐述了孟子的“舍生取义”的思想。以下是这篇古文的大致译文:
在古代,鱼是我想要得到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想要得到的东西。如果两者不能同时获得,那么我会放弃鱼而选择熊掌。生命是我想要的东西;正义也是我想要的东西。如果这两者不能同时拥有,那么我会为了正义而牺牲生命。如果人们想要的生命多于他们厌恶的东西,那么他们就会为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但如果这样做了,就违背了他们的本心。因此,他们可以选择放弃生命,来保持正义。
孟子认为,人皆有“四端”,即仁、义、礼、智,这是人的天性,是与生俱来的。但这些天性需要后天培养和实践,才能真正成为人的德行。就像火之于火种,水之于源泉一样,仁义礼智也需要不断地培育和发展,才能在人的身上显现出来。因此,孟子强调,每个人都应该追求正义,即使这意味着要放弃一些个人的利益或舒适的生活。
总之,《鱼我所欲也》这篇文章通过鱼与熊掌、生与义的选择,向我们展示了孟子对于人性、道德以及如何正确处理生命与道德之间的关系的看法。它告诉我们,在面对人生的重大抉择时,我们应该坚守正义,追求高尚的理想,而不是仅仅追求物质上的满足或个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