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新,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取类比象法是什么意思,取类比象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这个问题我也注意很久了,发现两种说法都有,我自己是倾向于取象比类的,但我发现说取象比类的也很多。今天找到了一篇文章说的很有道理,是屠执中先生(同济大学中医研究所)一篇文章。
2、到底是“取象比类”还是“取类比象”
3、从较早提出 “取类比象"概念的 《中医学概论》(南京中医学院编著),到最近《中医杂志》2005年第9期肝与“血脉别论”,一直在使用这个词,沿用了快50年,总觉得不妥。最近再读《内经•素问》,发现卷第二十三《著至教论》《示从容论》《疏五过论》《徵四失论》,其中不下十数次提到“比类”,由此想到所有一切临床思维活动,莫不从细致搜索症状开始,即所谓的取象,再将思维深化向结论来推理和认识,也就是所谓的“比类”。因此不难看出,“取象”在先,“比类”随之。
4、其实,这涉及到认思论的方法论同题。本质的东西往往无法直接感知,但又脱离不了感知,思维的启动是通过现象开始的,要达到全面的、本部的、具有与内部联系的认识,边不能停留在感性认识的层面上,必须依靠思维的深化,应用各种加工信息的方法,对获得的感性材料(取象)进行抽象处理(比类),以上升到理性认识这个更高的层面。(正宗优质艾条产品选淘 宝店艾灸先生家)
5、思维活动还有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就是“象”怎么个取法,“类”怎么个比法。我们会发现取象和比类是一个能动过程,而“取象比类”还是一个互动过程。取象完全是有目的的思维活动,对各种信息(象)的取舍里表现出主体意识;同样,比类也有着强烈的主体意识存在,在抽象推理(化类)中,绝对不是被动接受信息,也不是对所有信息不加选择地追逐。在《内经•素问》里提到了一个带有鲜明认识论色彩的“应象”一词。他将取象和比类后产生的象,两象应合,诚如《著至教论》所言“阴阳表里上下雌雄相输应”。那样,就会达到“取象不惑”“北类神明”的高境界了。从而解决诸如主体意识与象的关系问题,象的获取和类的比照的规律问题,不同取象会得一不同比类结论的问题等等,都会找到满意的容案。这对不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和科研上获得真理,将大有裨益。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