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新,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商标侵权问题如何解,商标侵权问题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1、 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申请与在先商标近似的商标,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这是个商标近似的问题,很主观,虽然有商标审理审查标准,但在实际应用中,情况繁复,不能够一概而论。一般情况下:
2、 英文,两个字母以内(非普通字体表现形式),只要表现形式不同,即使字母相同亦不近似。如麦当劳与摩托罗拉的各自的单个“M”字母商标就不近似。
3、 三个或三个字母以上的,可主要按外观和含义来综合判断。如果有明确含义且含义明显不同的,一般不近似。如果含义近似(如英文的比较级之类的)或含义不明且整体外观雷同的(比如首字、排列顺序惊人的雷同等情况),一般应被判为近似。
4、 中文加英文,一般会被分开审查,有一部分与其他在先商标近似的,就有可能被驳回。因此,如你所述,中文相同,注定会被商标局驳回的。
5、 他人在先商标已经无效(以商标局公示为准,不应自行判断),应被视为该商标不存在,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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