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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美满一生保险条款(中国人寿美满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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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四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每年在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按下列规定给付关爱年金:

2、关爱年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1%。

3、二、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4、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5、三、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6、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110%。

7、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属于养老保险,投保范围在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

8、扩展资料

9、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不负保险责任:

10、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伤害;

11、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12、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13、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14、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15、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

16、七、先天性疾病;

17、八、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8、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19、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保险合同生效满二年以上且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保险合同生效未满二年或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本合同载明的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20、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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